全省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在信息通信、光学感知、激光技术、国防军工等领域对关键基础材料的重大战略需求,紧密围绕浙江省打造全国光电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高地的目标而建设。实验室聚焦宽波段红外光电成像、新型光学元件制造及系统、高速光收发、特种光纤及激光器等方向,致力于开展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原创性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光电产业的技术升级与竞争力提升提供持续支撑。
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开展创新研究,实验室特设立开放研究基金。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发部门中,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鼓励35岁以下青年学者积极申请),均可在本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欢迎申请者与本实验室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
二、资助额度与经费使用
本期开放基金拟立项资助若干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3万元人民币,
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执行优秀的课题将滚动支持;
资助经费须在本实验室内报销使用,不向外单位转拨。合作方科研人员使用经费需由实验室合作方提出申请,即可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小型实验用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以及会议组织费用、差旅费用、短期访问开销等。
三、资助研究方向
本年度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以下研究方向,申请课题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前沿性:
新型激光技术与器件
智能光电感知与传感技术
先进光学材料设计与制备
光信息技术与集成
四、申报与评审
申请人需填写《全省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版见附件)。
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Word及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tianxiang@nbu.edu.cn。实验室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于实验室官网公布,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五、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受资助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向本室提交工作进展情况,课题结束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
由本开放基金资助所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必须标注“全省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重点实验室”(英文: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Optical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并注明由“全省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Optical Functional Materials and Devices (Grant No. XXX))。未按规定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依据。
一般情况下,每项课题至少需产出1篇以本实验室为署名单位的高水平研究论文或1项专利申请。
本实验室有权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有权中止或撤销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3566318082
电子邮箱:xutianxiang@nbu.edu.cn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高等技术研究院
邮编:315211
全省先进光功能材料及器件重点实验室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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